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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新闻:闯厕袭击抓头撞洗手盆 28岁男涉性侵52岁妇女

闯厕袭击抓头撞洗手盆   28岁男涉性侵52岁妇女

28岁男子被指在大巴窑一带的女厕内,性侵52岁妇女。(档案示意图)

28岁男子被指闯进大巴窑一带的女厕内,强迫52岁的妇女替自己口交,过程中还抓妇女的头撞击洗手盆。警方根据警方电眼和闭路电视确认男子身份,短短10小时内将他逮捕归案。涉案男子今早在严重强奸的罪名下被控上国家法院。

《联合晚报》报道,根据警方昨晚发出的文告,警方在星期四晚上9点35分接到一名52岁女子报案,指她在大巴窑一带的一栋建筑内遭一名身份不明的男子性侵,她也在过程中蒙受轻伤,而涉案男子已逃离现场。

东陵警署、刑事侦查局、公共运输保安指挥处和警察行动指挥中心接获通报后,密切合作展开调查。

警员通过警方电眼和闭路电视录像,确认一名28岁男子身份,并追查出男子的逃跑路线,最终在接获报案后短短10小时内,在宏茂桥的一个住宅单位内将涉案男子逮捕归案。

这名男子是周吉福(译音),他今早被控上国家法院,面对一项严重强奸的罪名。

控状指,被告在星期四(19日)8时45分左右,闯进一栋建筑的五楼女厕,逼52岁妇女替自己口交,并抓对方头部撞击洗手盆。

任何人未经他人同意强行肛交或强迫他人替自己口交,将被控刑事法典375(1A)(a)。若罪成,被告将面对坐牢8年至20年,以及不少于12下鞭刑。

警方将向法庭申请下令将被告还押,以进一步调查。案展本月27日过堂。

刑事侦查局局长侯光辉高级助理总监在文告中赞扬所有参与逮捕嫌犯的警员,并表示警方电眼和闭路电视录像在本案中发挥了关键作用,帮助警方迅速确认嫌犯身份,并在报案后短短10小时内逮捕嫌犯。

侯光辉强调,警方严正看待性相关罪行,并将不遗余力地把犯罪者绳之以法,让犯罪者面对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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