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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新闻:新加坡交易所谢采含:SPAC的最低市值约为新币1.5亿 已与关注SPAC的中国企业密切接触中

金融界网9月28日消息新加坡交易所于昨日举办了资本市场新政策媒体吹风会。新加坡日前针对支持高增长企业在其公开股票市场融资公布了一系列新举措。同时,新交所近日也推出了SPAC上市框架。新加坡交易所就此介绍了在增强资本市场平台效应、互联互通以及融资选择等方面的计划以及措施。

新加坡交易所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谢采含表示,作为新交所近期主打的股权融资产品, SPAC是企业按自身的需求,尤其是已经在其他发达市场,如美国、香港、伦敦等地交易所上市的企业探索更好的融资的一种方式,可以通过第二上市,接触优质的投资群,享受各项上市津贴。

关于SPAC上市框架的主要要求,谢采含主要介绍了以下几点规则:

首先,发起人的背景和资质会直接影响到SPAC发行的成败,除了最基本的诚信,SPAC的发起人在寻求并评估并购项目的过往经验也是非常重要的。同时,SPAC也会设一个并购的范围,要求发起人对所设的并购范围,例如在某个板块、某个地域有相关的一些经验和运营、风控的能力。

其次,SPAC发起人及管理团队在操作并运营SPAC时务必与投资人是相对一致的,新交所向SPAC的创始股东和管理团队设一个最低的出资额,强调他们得以实际行动注入的一些投资来表达对SPAC的信心。

第三,SPAC的最低市值为新币1.5亿左右,并购标的的价值必须占托管资金的80%。在征求意见稿时,要求的是最低3亿新币的市值,在听取了市场的意见后,新交所将这要求减一半,为的是使SPAC能更便于融到足够的资金上市,也让后续的并购标的选择更为广泛。

第四,为了让更多的投资人有机会参与到SPAC项目的投资,新交所设立了最低300名公众股东的要求,并购完成后会以主板要求的最少500名公众股东来要求最终的上市主体。

第五,为了保障投资人投入的大部分资金,SPAC必须将至少90%的上市融资资金放入到新交所的托管账户里面,以此给予所有的投资人一定的保障。

此外,其他规则还包括了,24个月内SPAC需要完成业务合并,若SPAC上市后的24个月内签署了具有法律效益的并购协议,但还没有完成并购,将会允许SPAC直接延长10个月完成并购。而在其他的情况下任何的延期则需要新交所和股东的明确。

对于新交所的优势,谢采含表示,新交所一直特别强调PE和VC的参与,让他们多以自己的资产包为预测并购标的的范围,PE、VC能通过操作SPAC在公开市场上更便利地募集资金,投向好的项目,以并购标持有人在公开市场上找到一个投资退出的渠道,也能以投资人的角度参与到SPAC市场,这会有效结合亚洲庞大的公募和私募市场,满足企业越来越大的融资需求。同时让投资群体更早地参与到好的投资项目。

新加坡资本市场对亚洲资产、亚洲品牌包容性都很强,也非常认可,除了东南亚资产,中国的资产也能在新加坡的资本市场完整地发挥品牌的实力。必须强调的是,以新加坡为首的东南亚金融市场能支持大批高质量,而且声誉好的发行人和中介机构,使新加坡绝对有能力在优质企业的关注下,在所有中介机构的大力支持下成为亚洲的SPAC的主场。

最后,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谢采含表示,新交所会紧密地跟着中国监管的步伐做适当的调整,来更好地去满足投资人和发行人的要求。同时,新交所支持企业通过不同的方式,包括借壳上市,第一上市、第二上市的参与,以及跟中国合作的直接上市的框架。目前,想要并购中国标的和想要发SPAC的中国企业都有,新交所正在密切接触中。

本文源自金融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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