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新闻:女佣猜中保险箱密码 偷走雇主8000新币 寄回乡建新屋
花3个月猜中雇主保险箱密码,女佣偷走总金额超过8000元(逾2万4000令吉)的新币与外币,她的雇主相信女佣把钱寄回家乡建新屋。
被告是印尼籍的伊斯蒂科玛(38岁),案发时是一名女佣。她面对3项控状,包括监守自盗及妨碍司法公正,控方以其中两项提控,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案情显示,被告于2019年2月28日被聘请,负责在直落古楼罗弄M一带的居家做家务和照顾孩子。
伊斯蒂科玛偷钱被揭发后,被判监禁6个月又6周。(受访者提供)
同年8月,31岁女雇主买了一个保险箱,用来存放外币,并将保险箱放在被告的房间。保险箱可通过两组6个号码的密码打开,分别为制造者设置的主密码(master code),以及用户设置的用户密码(user code)。用户密码只有女雇主一人知道,但她对主密码的存在不知情。8月至10月期间,被告多次尝试解锁保险箱,终于在10月猜到主密码。
从前年10月到今年1月,被告每个月两次偷走保险箱内约300元至400元(900至1200令吉),有时高达1000元(约3000令吉)。此外,去年6月及12月,被告在地下室内两次发现600元(约1800令吉)现金,也顺手牵羊偷走。
根据资料显示,被告从去年2月至今年1月,一共偷走约1400元新元、4500元美元、3000元港币及1000元令吉,总金额等于约8270元新元。
调查显示,被告因贪心,偷钱买了衣服、食物、珠宝等,其余的钱则在朋友的帮助下,汇款给印尼家人。
被告起初月薪600元(约1800令吉),需付400元(约1200令吉)给中介,每个月只有200元(约600令吉)的生活费,雇主还加薪100元(约300令吉)。
2021年1月5日,被告想辞职,雇主想给她一些钱回家,9日打开保险箱拿钱时,才发现一些美元、港币、令吉及新币不见。女雇主没有记录钱财,但去年12月25日,发现保险箱内的700新元(约2100令吉)不见,质问被告时,被告否认偷钱。
伊斯蒂科玛此前曾在面书上分享她在家乡盖新房的照片。雇主受访时说:“她的薪水很难支付如此巨款,我怀疑她是将偷来的钱汇回家乡后,才得以盖房子。”(受访者提供)
工作不到一个月,女佣就跪求加薪,雇主当时就给她加薪200元(约600令吉)。
雇主周五晚受访时说,女佣当时声称要照顾家人,加上她工作前半年必须还钱给中介,所以她也加薪。“她这两年工作表现都很好,我也不明白为何会做出这种事情。”
雇主受访时透露,女佣工作约两年,母亲及朋友不时来住,常发现钱财失窃。
“虽然当时怀疑是女佣,但没有证据,为了安全,才购入保险箱。”
她说,保险箱有初始密码,且一般的初始密码都非常简单,才导致女佣有机可乘。
雇主事后受访时表示,除了8000新元,还有2万元美元(约8万令吉)被偷走,损失惨重。
雇主说,女佣工作表现好,离职前一晚,她打算从保险箱内取部分印尼盾给她,才惊悉钱财被偷。她透露,保险箱内主要存放外汇,但这一年来都无法出国,所以没有去检查。
“当天我点算后发现大笔钱财丢失,就立即报警,不让女佣离开。”
被告于2020年9月至12月,请印尼女佣朋友帮忙,将偷来的外币换成印尼盾,汇款给家人。朋友共帮忙换钱及汇款超过5次,总数约3700新元。
东窗事发后,被告不知悔改,向警方谎称不知保险箱的密码以及里面的东西,5天后改口,称只偷了新元。
被告同天晚上还发短讯教唆朋友帮忙撒谎,称只帮忙汇款3次,想以此减轻刑罚。
法官最终判被告坐牢6个月又6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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